据我观察,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大致有三种方式,我不知道概括是否得当,仅是一家之言了。一是评审达标。企业通过对照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,在自审、自评、自改的基础上,提出评审申请,由第三方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,提出相应整改要求,认定符合达标条件,并报市级安监部门批准。二是过渡达标。企业已经通过RSO18000体系论证后,不再进行内审、外审,而是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,报批准部门审定,过渡为三级达标企业。三是包装达标。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并不很好,为了达标,企业在制度、台帐、资料上进行“包装”,与此同时,邀请其他相关人员给予指导帮助。通过“包装”后,企业管理软件资料有了很大的改观,并按照程序通过评审。 三种方式的达标,虽然其结果一样。但是,由于过程不同、基础不同,达标的实质内容也不径相同。评审达标企业相对基础较好,评审过程成为不断改进和提高的过程;过渡达标企业虽然有好的基础,但是由于体系论证与标准化规范之间存在差异,特别是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存在差异,客观地讲,过渡达标造成了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简单化,存在为达标而达标的现象;包装达标企业虽然完成了达标的过程,但是基础不牢,给一些企业增加了自满心理和麻痹心理,甚至造成企业安全标准化走过场的现象,客观存在为指标而达标的现象。 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,存在不足也属正常,问题是如何对待,如何改进。我听一位从事标准化管理的同志讲:去年我们突击了一下,指标任务是完成了,今年采取两手抓,一是继续抓好达标评审工作,二是对已经达标企业回头看,要把“包装”撕掉,真正把标准化规范落实下去。我以为:“包装”并不可怕,只要面对现实、正视现状,认真整改,建立标准化长效改进机制同样可以“亡羊补牢”,收到明显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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